一、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及其审定 1、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及成交价格的定义: 根据《*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是指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买方为购买该货物,并按照本办法*四条、*五条的规定调整后的实付或应付价格。 2、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买方对进口货物的处置或使用不受限制,但国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对货物转售地域的限制、对货物价格无实质影响的限制除外; (2)货物的价格不得受到使该货物成交价格无法确定的条件或因素的影响; (3)卖方不得直接或间接获得因买方转售、处置或使用进口货物而产生的任何收益,除非能够按照本办法*四条的规定作出调整; (4)买卖双方之间没有特殊关系。如果有特殊关系,应当符合*5条的规定。 3、在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应当计入的费用或价值: (1)由买方负担的以下费用: a. 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b. 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c. 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 (2)可以按照适当比例分摊的,由买方直接或间接免费提供或以低于成本价方式销售给卖方或有关方的下列货物或服务的价值: a. 该货物包含的材料、部件、零件和类似货物; b. 在生产该货物过程中使用的工具、模具和类似货物; c. 在生产该货物过程中消耗的材料; d. 在境外进行的为生产该货物所需的工程设计、技术研发、工艺及制图等。 (3)与该货物有关并作为卖方向*人民共和国销售该货物的一项条件,应当由买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4)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上述的费用或价值,应当由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向海关提供客观量化的数据资料。如果没有客观量化的数据资料,完税价格由海关按照本办法*七条至*十一条的规定估定。 4、在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如下列费用如果单独列明,则不需计入完税价格: (1)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的基建、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 (2)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输费用; (3)进口关税及其他国内税。 5、买卖双方之间有特殊关系的,经海关审定其特殊关系未对成交价格产生影响,或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能证明其成交价格与同时或大约同时发生的下列任一价格相近,海关应当接受该成交价格: (1)向境内无特殊关系的买方出售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2)按照本办法*九条的规定所确定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完税价格; (3)按照本办法*十条的规定所确定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完税价格。 6、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不能按照成交价格规定确定时,海关应依次使用下列方法估定完税价格: (1)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方法; (2)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 (3)倒扣价格方法; (4)计算价格方法; (5)合理方法。 如果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提出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料,经海关同意,可以选择倒扣价格方法和计算价格方法的适用次序。 7、海关在使用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时,应当以与被估的进口货物同时或大约同时进口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 8、海关在使用倒扣价格方法时,应当以被估的进口货物、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在境内销售的价格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按该价格销售的货物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被估货物进口时或大约同时销售; (2)按照进口时的状态销售; (3)在境内**环节销售; (4)合计的货物销售总量较大; (5)向境内无特殊关系方的销售。 按照前款的规定估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应当扣除的费用有: (1)该货物的同等级或同种类货物在境内销售时的利润和一般费用及通常支付的佣金; (2)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费、保险费、装卸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进口关税、进口环节税和其他与进口或销售上述货物有关的国内税。 做上述扣除时,海关应当使用与国内公认的会计原则相一致的原则和方法。 9、海关在使用计算价格方法时,应当以下列各项的总和估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生产该货物所使用的原材料价值和进行装配或其他加工的费用,确定时应当使用与生产国公认的会计原则相一致的原则和方法; (2)与向境内出口销售同等级或同种类货物的利润和一般费用相符的利润和一般费用; (3)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按照前款的规定估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海关在征得境外生产商同意并提前通知有关国家或地区**后,可以在境外核实该企业提供的有关资料。 10、海关在使用合理方法时不得使用的价格有 (1)境内生产的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 (2)可供选择的价格中较高的价格; (3)货物在出口地市场的销售价格; (4)以本办法*十条**款规定之外的价值或费用计算的价格; (5)出口到*三国或地区的货物的销售价格; (6)较低限价或武断、虚构的价格 我司专注进口贸易,可代理进口清关,国内各大港口和机场的进口清关,报关报检,仓储货运,国内物流,外贸单证办理,信用证办理,3C认证,机电类许可证办理,国际货运代理等进口一条龙的服务。一站式的进口服务,使得我们在进口方面有大量的操作案例供参考。 预包装食品,化妆品,化工品,危险品,日用品,旧机电设备,新机器设备,半导体设备,各种电子元件,家居用品,家具家电,以及退运货物的处理,均是我司常见的货物。我们熟知海关的各种政策,各种产品所需要的资料,专业的操作团队为您预先把控风险。